自主招生的名额控制在试点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的 5%以内。自主招生的名额是学校预留的,不占用分配给各省市的招生计划指标。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各地报考院校的优秀考生,同时不损害本省市其他考生的利益。
具体而言,自主招生的名额比例是由教育部规定的,试点高校在招生过程中必须遵守这一比例限制。自主招生的考生如果达到了正常的录取线,则可以作为统招生被录取,不属于自主招生名额。此外,自主招生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未报该校或者高考成绩未达到该校规定的要求,则可以参加正常的渠道和程序录取。
因此,自主招生占大学名额的比例是5%以内,这一比例是为了确保自主招生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保护各地优秀考生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