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和中级经济师的报名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
学历要求及工作经验
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硕士学位,或 第二学士学位或 研究生班毕业,或 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其他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情况
取得 会计、 统计、 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上述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 房地产估价师、 咨询工程师(投资)、 土地登记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人、 银行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特殊情况说明
如果被聘在经济工作岗位上,取得一级造价师可以对应“取得经济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足年限后,可以申报高级经济师。
这些条件为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基本要求和附加条件,符合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可以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对照上述条件,确认是否符合报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