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中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主要涉及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
子女
父母
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
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第二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死亡顺序推定
如果同一事件中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如果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
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全部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遗产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
公证继承
对于没有遗嘱的情况,可以通过公证继承来办理遗产继承。
涉及的标的包括房产、车辆、存款、公司股权等。
存款方面,5万块钱以下的可以直接提取,5万以上的大额存款需要办理继承公证。
这些规定为公务员考试中的遗产继承问题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在实际操作中,继承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确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方式,并可能需要通过公证等程序来完成继承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