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报考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
学历要求及工作经验
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其他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情况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上述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特殊情况说明
如果被聘在经济工作岗位上,取得一级造价师可以对应“取得经济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足年限后,可以申报高级经济师。
这些条件仅为一般情况下的要求,一般来说还要满足属地要求,一般只能在工作地或居住地进行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