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招消防员的基本条件如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
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年龄要求 一般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4年3月1日至2001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还可以进一步放宽。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学历要求
身体和心理健康
。
具有良好的品行。
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优先招录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
具有特殊专业技能(如通信、防化、航空、潜水、消防救援特种车辆驾驶和操作等)和实战经验的人员,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进一步放宽。
建议有意向报考消防员的人员,详细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上述条件,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以应对招录过程中的各项要求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