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政审回避是指对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或担任某些职务时,因存在特定的亲属关系而需要回避的制度。以下是关于公务员政审回避的详细规定:
必须实行回避的关系
夫妻关系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等
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回避的情形
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不得出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部门正职或副职)的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或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
在选调人员时,避免选调同乡同学到一个单位任职
回避的程序
本人提出回避申请或者所在机关提出回避建议
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并提出回避意见报任免机关
在报任免机关决定前,应当听取公务员本人及相关人员的意见
任免机关作出决定,需要回避的,予以调整
政审档案中的回避说明
如果家庭成员中没有人在所报考的单位上班,直接写“本人直系亲属中没有在招录机关任职”
如果有成员在该单位上班,就写“在该单位任职的本人直系亲属均已回避”
主动回避和利害关系人申请回避
公务员本人在涉及本人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时,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通过以上规定,公务员考试政审回避旨在确保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或担任职务时能够公正无私,避免因亲属关系影响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