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会计师的报名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近五年内参加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并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学历及资历条件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对于不具备上述所列学历的人员,需持有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满15年。
注册会计师考核认定条件
为在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内专职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工作,且最近三年内连续执业满3年的在职注册会计师;
所在事务所近三年的年均收入需达到或超过100万元。
其他条件
熟练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
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胜任一个地区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业绩成果条件(2024年新增):
完成国家级或省部级(限前7名)研究课题(财经类)1项,或完成省辖市(厅)级(限前5名)研究课题(财经类)2项,并通过鉴定或结项验收;
参与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或3项省辖市(厅)级重点攻关项目或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评估报告,通过该项目下达单位验收合格;
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经济管理类)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经济管理类)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会计或相关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独立完成经县(处)级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认定,对本系统本行业财经管理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2篇,每篇在1万字以上;
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制定省辖市及以上(包括行业)执行的财务规范性文件,并发布实施;
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在某一领域或某一专项工作中,积极改革创新,为财政增收节支、单位财政(财务)水平提升做出主要贡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受到上级部门表彰。
建议:
申报人员应仔细对照上述条件,确保自己符合所有要求,特别是学历、资历和业绩成果方面。
对于注册会计师考核认定高级会计师的人员,除了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特别关注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经验和收入情况。
申报过程中应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和证明,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