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务员考试的科目包括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含五大部分: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申论》则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其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
此外,对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类职位,还需加考《公安专业科目》。而《申论》又分为甲、乙、丙三类(级),具体分类如下:
《申论》(甲):适用于省市级综合管理类职位(含选调生职位、长春市区直机关职位)。
《申论》(乙):适用于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职位。
《申论》(丙):适用于行政执法类职位,包括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
建议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职位类别,有针对性地准备相应科目的复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