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政审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面审
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市县人事局、组织部派专员到拟录用人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调查访问。
通过查看人事档案、约谈拟录用人的部门领导、直接主管以及人事主管等方式了解情况。
最终形成政治审查报告。
函审
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市县人事局、组织部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拟录用人的档案。
通过档案完成政治审查。
这两种形式都需要考生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等证明材料。
政审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资料审核
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包括《考生情况登记表》、无犯罪记录证明书、个人征信报告等。
政审谈话
招录单位派专人到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进行实地了解,与应届毕业生、待业人员、在职人员分别进行座谈。
考察组会前往考生的学校、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居委会,与相关人员进行座谈。
实地走访
到考察地点进行实地走访,通过个别谈话和同本人面谈以及档案审核等方式进行考察。
形成考察报告
考察结束后,考核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测评,并写出考察报告,提出考察结果意见。
最后由考核工作班子审核,再集体研究后确定考核结果,并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决定是否录用。
建议考生提前与考察对象进行沟通,约定好考察时间及地点,并准备好所有需要的证明材料,以确保政审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