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 通常需要通过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等环节。具体程序如下:
发布招考公告:
招录机关会发布招考公告,明确招考的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信息。
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并提交相应的资格审查材料。
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其他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笔试通常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种,具体科目由国务院人事部门统一确定或批准。
面试:
笔试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面试的内容和方法由录用主管机关规定。
考察和体检: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公示和备案: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试用与培训: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符合的取消录用。
此外,对于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综上所述,公务员录用通常需要通过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以全面评估应试者的能力和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