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成功通知单》:
需盖用人单位公章,若人事档案不在用人单位,还需盖人事档案单位人事章或提供存档证明。
有效身份证明:
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明: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针对毕业当年的硕士、博士,还需提交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实习医院、实习时间等信息。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
,还需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相关材料: 如北京市规定的考试费、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等。 使用白色背景小二寸证件照,近6个月以内拍摄,人像需正视镜头,表情自然,面部光照均匀,无遮挡及高光,文件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30kb,像素不低于(宽190高254)。照片要求:
网上打印的通知单
。
身份证复印件。
毕业证复印件。
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试用期一年证明,只填最近一年,加盖法人名章和公章。
带教老师医师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外省学校毕业的学历认证证明。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从事临床工作年限证明。
医师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如有)。
报名费。
考生承诺书: 签署考生承诺书,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 健康证明
政审材料(如有)。
建议您根据最新的报名指南和当地的具体要求,仔细准备和核对所有材料,以确保报名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