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学生求职困难补贴的标准因地区和政策而异,以下是部分地区的标准:
蚌埠市地区普通高等学校
低保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脱贫户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毕业生、残疾、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和特困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贵州省
省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的以下7类毕业生:
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其他参考信息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
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高校毕业生、外省籍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和政策调整而变化,具体补贴金额和条件请以毕业生所在学校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如果您需要了解最新的补贴政策,建议直接咨询您所在学校的就业指导办公室或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