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加公务员考试时,有一些人员是不允许报考的。这些情形包括: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如果你当前是在校生,那么只有在最后一年才可以报考公务员。例如,如果你的学制是四年,那么你在大一、大二、大三期间都是不具备报考资格的。
在职公务员:
已经是公务员了,就不能再考公务员考试,否则就是对报名资格的一种占用和浪费。但如果想转换其他的岗位,可以参加遴选考试。如果在事业单位工作,不属于公务员编制,则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可报考。如果违反过国家法律,文件就会有相应的记录,公务员审查时会非常严格。
被开除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这些人不得报考公务员。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这类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有此类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如果之前在公务员工作,自己辞职的话,还能再次参加公务员考试,但如果是被辞退的,5年内不能再次参加考试。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除了上述情形外,还有一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公务员的情形。
建议:
如果你是在校生,确保在报考前已处于最后一年,以便符合报考条件。
如果你已经是公务员,考虑通过遴选考试或其他途径进行岗位转换,而不是再次参加公务员考试。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违法行为影响自己的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