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区公务员考试条件如下:
学历要求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非全日制本科学历,如自考、成考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只要在学信网能查到,也符合要求。
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对于少数民族地区岗位,少数民族村(社区)的报考人员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政治素质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基层工作经历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包括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截至2023年2月28日,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曾任上述职务1年以上,中间间断,后又继续担任上述职务的,可合并计算任职年限。
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报考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被开除公职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在党纪政纪处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
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
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但因各种原因长期不在岗工作的。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招录到的人员具备必要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基层经验,以胜任安置区公务员的工作要求。建议符合条件的考生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以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和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