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公务员的考试科目包括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具体科目如下: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
《申论》: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通过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和论证来考查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教育入学考试
《文化综合》(专科层次):主要测试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对历史、地理、政治等科目的掌握情况。
《民法学》(本科层次):主要测试报考本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对民法学的掌握情况。
《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和 《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主要测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对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等科目的掌握情况。
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0年7月31日和8月1日,具体安排为:
7月31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
8月1日:9:00—11:30《文化综合》(专科层次),9:00—12:00《专业综合Ⅰ》(法律硕士),14:00—17:00《专业综合Ⅱ》(法律硕士)。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建议
认真备考:考生应充分准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同时也要重视教育入学考试的相关科目,确保全面掌握考试内容。
关注考试大纲: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生需要详细阅读并理解大纲内容,以指导自己的备考方向。
模拟考试:通过模拟考试来熟悉考试形式和时间安排,提高应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