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资格: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考生应在户籍、学籍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毕业前一年级学生(如:四年制本科学制毕业及毕业前一年级学生指的是大学三年级及大学四年级学生),以及在校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湖南省公务员考试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
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的,以及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工作人员、残疾人定向招录职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以后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以后出生),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和报考医学类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以后出生);
报考特警职位的,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7年1月以后出生);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备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
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有相应学历要求、不限专业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招录职位;
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湖南省医疗卫生单位考试
限在湖南省内医疗卫生有关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医务部(含质控、感染控制、应急医疗等)、护理部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符合《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详见湘卫人发〔2022〕5号文件)相关规定的,均可在我省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2025年度报考的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的工作年限(聘任现职的工作年限)均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卫生(公共卫生、医院)管理专业的人员,从事卫生管理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由单位提供现任岗位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注明的工作岗位须为卫生管理岗位);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相关医药卫生类或医学院校公共管理类专业学历(学位)。
湖南普通高考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身体健康;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基本文化素养。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名条件和时间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及时关注相关官方公告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