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成绩折算方式如下:
一般职位
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2 * 50% + 面试成绩 * 50%。
说明:因为行测和申论的总分是200分,而成绩计算是百分制,所以要除以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录用。
特殊职位
非通用语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其他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
笔试折合总成绩 = 《申论》成绩 × 35% +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 × 35% + 笔试加分。
或者:笔试折合总成绩 = 《申论》成绩 × 25% +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 × 25% + 《专业科目》成绩 × 20% + 笔试加分。
地方省份的折算方式
不加试彝、藏语文的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30% + 《申论》成绩 × 30% + 笔试加分。
加试彝语文的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22.5% + 《申论》成绩 × 22.5% + 《彝语文》 × 15% + 笔试加分。
加试藏语文的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22.5% + 《申论》成绩 × 22.5% + 《藏语文》 × 15% + 笔试加分。
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折合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30% + 《申论》成绩 × 30% + 笔试加分。
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笔试折合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24% + 《申论》 × 18% + 《专业科目》 × 18% + 笔试加分。
建议:
考生需根据具体报考职位的要求,了解并遵循相应的成绩折算比例。
对于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考生需特别注意专业科目的成绩折算方式。
不同省份的省考笔试成绩折算方式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参考所在省份的最新公告或官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