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笔试加分

百科旅行号 · 2025-01-04 21:00:49

公务员考试笔试加分政策因省份而异,以下是一些省份的加分政策概述:

贵州省

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计算笔试环节成绩时可以加5分。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则不予加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加分。

退役军人:全省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役年限和所获荣誉的不同,可以获得5-20分的笔试加分,加分最高上限为20分。

海南省

少数民族人员:海南省户籍(或海南省生源)的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县(市)或省直单位驻少数民族县(市)职位的,按本人笔试成绩的5%给予加分。

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时予以加分,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成绩。

广西壮族自治区

少数民族人员: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当中的总成绩。

宁夏回族自治区

少数民族人员: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烈士及家属: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青海省

少数民族人员:报考自治州级别单位的少数民族有3分加分,申请加入县级单位,以及大通、互助、民和、化隆、循化等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有5分加分。

陕西省

退役军人:全省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役年限和所获荣誉的不同,可以获得5-20分的笔试加分,加分最高上限为20分。

四川省

少数民族人员:部分地区少数民族报考少民自治县的时候有加分项目。

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在“5·12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相关地区机关公务员时,可以享受笔试加分待遇。

福建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泉州市市直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服务基层项目主要包括: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

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可享有笔试卷面分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

这些加分政策旨在照顾特定群体,如少数民族、退役军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以促进社会公平和多样性。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在笔试中享受相应的加分,但需注意加分政策的具体要求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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