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对公务员考试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8周岁以上到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在考试或阅卷过程中认定报考者为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等三类行为的,将给予报考者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面试纪律
面试考官、面试工作人员和面试命题人员凡与面试考生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回避;
对于违反面试纪律的人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其所在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未按本办法组织面试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对于宣布无效的,应当重新组织面试;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增加面试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及时受理信访、举报。
这些政策旨在确保公务员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肃考试纪律。建议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以免因违纪违规行为影响考试结果和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