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大学转专业的相关规定如下:
转专业原则
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则与程序,确保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学工处、纪委办(监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学院由院领导、系主任及相关教师等组成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申请条件
I类: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转专业。第一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的平均学分绩点(不包括第二学期的实践环节)在本专业排名前30%。其中,本二批次录取且学分绩点排名在10%~30%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在本二批次招生的专业。I类转专业仅限于一年级升二年级的学生。
II类:有特长的学生转专业。学生对所申请专业具有浓厚兴趣和特长,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III类: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IV类: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转专业。
申请流程
转专业学生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的第17周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江苏大学转专业申请表》并提供支撑材料。
学院不限制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的转出申请,对转入学院相关专业的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接收转专业人数根据学院的招生规模和现有教育教学资源确定,原则上不高于本院当年入学新生人数的30%,二年级及以上接收人数不超过同年级学生的5%。
考核与审核
学校制定转专业考核细则,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审核拟转出学生申请资格,做好转入学生学分认定等工作。
其他事项
学生在转专业前需要了解目标专业对于所需条件的要求和招生政策,然后向目标专业负责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面试或考试,经过审核后获取转专业的批准。
如果转专业涉及到跨学科或跨学院,需要重新修读部分或全部的课程,时间和学习成本会增加,因此在考虑转专业时需要慎重考虑。
这些规定为2016年江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依据,确保转专业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