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在18周岁以上;
具有相应的中专、高中、技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卫生部门的体检标准;
无犯罪记录;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专业具体要求
临床医学专业:
初级: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中级: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
具体条件与临床医学专业类似,但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参考最新的考试大纲和相关文件。
其他相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建议:
仔细查阅最新的考试大纲和相关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报名条件信息。
如果条件中有更新或变动,应以最新的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