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的职称分为 四个级别,分别是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具体级别和申报条件如下:
助教
具备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助教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教学。
讲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并担任助教职务满2年。
讲师能够独立开设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
副教授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
副教授具有开课的能力,对本学科的整体情况有充分的了解,可以自己主持研究项目,并且能把最新的研究用学术研讨会的形式不断开设成新课。
教授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教授职务满5年。
教授是大学里的主体,大学里主导性的工作是由教授承担的。
这些级别构成了大学教师职称的体系,从初级到高级,每个级别都有明确的职责和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