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药士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如下:
学历与工作经验要求
报名人员必须是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药学工作的人员。
报名参加2016年药士资格考试的考生,须先取得药学专业中专或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其他条件
报名人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年限计算
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即2016年药士资格考试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
建议:
确保您的学历和专业符合报名条件,并且工作年限满足要求。
确认是否有任何医疗事故或处分等影响报名资格的情况,如有,需提前处理。
留意是否有地区性的特殊要求或补充条件,这些可能会影响您的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