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MPA(公共管理硕士)的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到入学时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到入学时有二年或二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到入学前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对于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也予以考虑。
其他要求
持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其所获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按要求将认证报告提交至招生单位。
个别或少数招生单位可能只招本科毕业生和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人员与大学本科结业生)报考,考生报考前请查看招生单位公布简章确认资格条件符合。
建议:
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仔细阅读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了解具体的报考条件,确保自己符合所有要求。
对于工作经验的要求,需要精确计算到入学当年的招生单位规定的入学之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