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等级的报名条件如下:
三级/高级工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初级技工
从事本工种工作三年以上,所在企业出具工龄证明。
职业学校[中专、职中、技校(下称职校)]的毕业生。
中级技工
应具备六年以上工种工龄,或持初级工证书两年以上,经省建设厅批准的建设类培训机构(下称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并获本工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对口专业职校毕业生或大专以上学历,经一年以上本工种实践的学生。
高级技工
应具备十年以上本工种工龄,或持中级工证书三年以上。
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对口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二年以上本工种实践经验或经培训机构进行相关工种的高级工课程培训合格者。
参加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
初级鉴定: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
中级鉴定: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是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生。
高级鉴定:取得中级技能证书5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可少于10年、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
建议:
申报前,请仔细查阅所在省份或相关机构发布的具体申报条件,因为不同地区和不同时间可能有不同的要求。
对于具体的学历和工作经验要求,建议咨询相关培训机构或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