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女兵报名条件

西东指北 · 2025-01-05 16:46:08

女义务兵入伍条件如下:

年龄要求

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4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身高标准

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合格。

体重标准

女性体重17≤BMI<24且空腹血糖<7.0mmol/L,合格。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视力标准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以应征公民本人的现实表现为主,考核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身体条件

身长、体重不低于下列标准合格:女性:身长158厘米,体重45千克。过于肥胖或瘦弱者,不合格。

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不合格。

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

其他要求

必须要有高考成绩,这里的高考成绩是指夏季高考,像中专、职高、成人教育、函授、非全日制的本专科、五年一贯制的大专,这些都没有经历过高考,所以不符合女兵的征兵条件。

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肘关节过伸或肘外翻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合格。

建议:

应征女兵前,应仔细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上述所有条件,以提高应征成功的机会。

如果有任何不符合条件的地方,应提前进行改善或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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