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籍的报名条件如下:
全日制大专且年龄35周岁以内+深圳社保在缴状态;
全日制本科取得学士学位证且年龄45周岁以内+深圳社保在缴状态;
国(境)外本科以上学历,拿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45周岁以下,一个月社保在缴状态;
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45周岁以内;
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50周岁以内;
中专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45周岁以内;
中专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50周岁以内;
夫妻随迁+结婚满2年+被投靠人入户满2年;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
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已在本市办理居住证并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工伤保险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
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犯罪记录;
年龄在55周岁以下+需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的居住证+在深圳拥有合法产权住房或者租房满五年的+申请人的社保连续缴纳满五年的+申请人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经本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且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本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
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能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本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本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该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落户方式,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照要求完成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