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桥镇的大学生补贴标准如下: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用人单位招收本镇户籍劳动年龄段人员,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500元/人。
用人单位招收本镇重点特殊人群(应届毕业生、当年度退役军人、残疾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3000元/人。
个人就业补贴
高校应届毕业生: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愿望迫切的高校离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在毕业一年内实现市场化就业并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自被录用起12个月内向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人。
长期失业青年:35周岁以下,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愿望迫切的长期失业青年,被纳入重点启航人员,实现市场化就业,并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自被录用起12个月内向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500元/人。
岗位津贴与生活补贴
在生产性或服务性企业持续工作满一年的大学生,给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津贴2000元。
服务期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的工资,按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每人每月可以领取1500元的生活补贴。
一次性就业补贴
如果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后能够找到工作,政府会给予一次性的就业补贴,不同地区补贴金额不同,通常可以享受到一次性3000元左右的补贴。
建议:
具体补贴金额和申请条件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直接联系宣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查看最新的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