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培训的报名条件如下:
全国各省、市、区、县中小学游泳教师、教练员 ;全国各地方相关基层业余游泳队及青少年游泳俱乐部教练员,从事儿童和青少年游泳教育培训的教练员和技术人员,教学人员
均可报名参加;
大学在校学生(游泳相关专业),从事过游泳训练的游泳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
参加培训者应具备游标准泳姿100米混合泳的游泳水平;
年满16-60周岁,身体健康,热爱游泳事业,符合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证游泳救生员、游泳社会指导员培训班;
报考初级游泳救生员(五级)的达标项目:
25米速度游(男子≤20秒,女子≤22秒)及20米潜泳(蹬边出发,躯体未露出水面且方向准确);
报考初级游泳社会指导员(五级)的达标项目:
应需持有初级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五级),且具备两种以上游泳基本技能,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或仰泳,男子2分05秒,女子2分30秒内完成,动作标准且无否定项;
初级游泳救生员的条件:
持有初级游泳救生员资格证书,具有现场游泳救生基本急救能力,并在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责任事故;具备二种以上游泳姿势技术的基本示范和基本教学能力;100米游(前50蛙泳+后50米自由泳或仰泳),男子2分05秒以内,女子2分30秒以内;
初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条件:
须具备初级及以上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取得体育中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或高中学历),具备二种以上游泳基本技能(50米蛙+50米自或仰,男子≤2分05秒,女子≤2分30秒)。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培训和报名条件进行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