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职位的报名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技能要求。
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不得报名情形
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
具体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12月16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学历、专业等条件
报考人员的身份、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的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为准,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其他特定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热爱军队文化艺术事业,志愿献身国防建设。
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符合其它报考军队文职人员相关条件。
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报考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和法检系统部分职位的,需具备规定的人民警察、法官、检察官、法警的年龄、身体条件及政审条件。
项目生报考必须是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建议考生在报考前仔细查阅招考公告,了解具体职位的详细要求,以确保自己符合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