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5日至1996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此外,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应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
建议考生仔细阅读相关报考条件,确保自己符合要求后再进行报考,以提高报名成功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