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如下:
国籍与政治面貌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法律与道德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学业成绩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
学习成绩排名应位于班级或专业前30%。
家庭经济状况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综合素质
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包括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其他要求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申请者必须为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包括高职、第二学士学位)。
限制条件
上一学年度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不具备评选资格;
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的学生不具备评选资格;
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不具备评选资格;
在评选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不具备评选资格。
以上是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