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最早可以追溯到 1982年。原劳动人事部于1982年下发了《吸收录用干部问题的若干规定》,将考试作为干部录用的一部分。随后,在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1988年更进一步,第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录用公务员要通过公开考试、择优选拔。1989年,原人事部和监察部、审计署等六个部门开始试点公务员考试录用。最终,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发布标志着公务员考试制度的正式建立。
因此,公务员考试制度是从 1993年开始实施的,而不是1994年或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