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中的科举制度是指 科举制,这是一种通过分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科举制起源于隋朝,在唐朝得到完善,并一直持续到清朝末年,历时一千三百多年。科举制度的核心是通过逐级考试,根据成绩来授予相应的官职。科举考试主要分为三个层级:乡试、会试和殿试。
乡试
乡试是由地方州、府主持的考试,考中者称为“举人”,第一名被称为“解元”。乡试通常在八月举行,因此也被称为“秋闱”。
会试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考中者称为“贡士”,第一名被称为“会元”。会试通常在春季二月举行,因此也被称为“春闱”。
殿试
殿试在会试后当年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主要考时务策一道。殿试的成绩分为三甲,一甲三名,分别称为状元、榜眼和探花,这三名考生均位列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殿试后,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
科举制度在隋唐到清代的一千三百多年间,不仅是中国封建王朝选拔文武官吏的主要方式,也对现代公务员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许多国家的公务员招考制度都受到了科举制度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