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申请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经济状况
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家庭背景
家庭所在地位于边远经济落后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或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特殊情况
少数民族学生,或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
其他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勤俭节约。
优先条件
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持有《特困证》、《社会扶助证》、《最低生活保障证》。
其他限制
“金龙卡”消费过高或消费明显不足但经常在外大额就餐(酗酒、大吃大喝)或吸烟者。
已有电脑、手机的同学,除非有特殊情况需要报学院审批。
平时有超过一般同学的高档消费现象,如穿名牌服装、佩戴贵重金银首饰、使用高档化妆品、经常进出网吧、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服用滋补品等。
超计划外多子女家庭不能作为特殊照顾的理由,多胞胎除外。
因家庭经商、办厂、建房、扩大生产规模而致贫。
以上条件可能因学校或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申请时应以所在学校或机构提供的详细指南为准。需要申请贫困补助的学生应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