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艺术生的高考分数计算方式如下: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
综合成绩 = 文化成绩 × 30% + 专业成绩 / 450 × 750 × 70%。
音乐学类(声乐)和音乐学类(器乐)专业
综合成绩按专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舞蹈学类专业
综合成绩按专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综合成绩 = 文化成绩 × 70% + 专业成绩 / 200 × 750 × 30%。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综合成绩 = 文化成绩 × 70% + 专业成绩 / 200 × 750 × 30%。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的戏剧影视表演类和服装表演类方向、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科类(方向)相关专业
综合成绩 = 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50% + 专业成绩 / 300 × 750 × 50%。
表(导)演类的戏剧影视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相关专业
综合成绩 = 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70% + 专业成绩 / 300 × 750 × 30%。
建议:
艺术生需要仔细了解并确认自己所报考专业的具体计算公式,以确保准确计算自己的高考综合分。
由于政策和管理安排的变更,计算方式有可能发生变化,建议在准备高考前再次核实最新的计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