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选调生的报名条件如下:
报名范围
全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全市各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吕梁市内各县(市、区)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资格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其他要求
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
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选拔出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公务员,以适应基层工作的需要。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积极报考,争取进入吕梁市选调生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