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支教计划的报名条件如下:
应届毕业生
可以参加团中央教育部等四部委联合发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可以参加本省组织的志愿者支教活动。
可以参加本校组织的研究生支教团活动。
在职教师
可以参加团中央的“扶贫接力计划”,服务时间一般为半年至两年。
需要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5岁,具有中小学及以上职称。
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学校管理人员除了上述要求外,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
其他要求
报名者需要通过体检和培训后上岗。
2007年被教育部直属的6所师范大学录取的所有师范专业学生,必须与学校签订基层支教协议。
支教者需要有一定经济基础和时间,硬性条件是必须具有相关教育经历。
选派援藏援疆的教师要求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优先条件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在选调招聘高校就读期间,获得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优秀党、团员等称号或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建议有意参加新疆支教计划的人员,提前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上述条件,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