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中学的报名条件如下:
具有雄县户籍或已在雄县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并在我县参加中考。体育专长且达到一定水平
,在学校或(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和获奖证书。
外地人应该可以在雄县上高中,但一般需要满足社保或居住、工作等条件。
父母至少一方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当地务工一年以上;
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当地居住证"",另一方为非市内三区户籍的;
在当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符合该市规定的入学年龄。
户籍在城关派出所(2016年7月31日前落户),且家庭实际居住在招生区片范围内(以监护人身份证居住地为准,发生住址变迁的提供合法购房手续,并实地核实)。
户口簿中,孩子要与父母在一起;或者与祖父母在一起(与祖父母在一起时至少父亲同在);或者与外祖父母在一起(与外祖父母在一起时至少母亲同在);与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需出具有效法律文书,方可享受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
户籍不在城区,在县城暂住或在托管班寄宿的小学毕业生一律回原籍报名就读,或到指定公办学校报名入学。
应聘者本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功,能胜任高中阶段教育教学工作,服从安排;
口齿清楚,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以报名首日计算);
学历要求:师范类考生取得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非师范类考生取得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具有高中聘用岗位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并在2021年12月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雄县县域内,正式在职教师限制报考。
建议:
本地学生: 建议关注户籍要求和家庭实际居住情况,确保符合划片招生政策。 外地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