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的成立或参加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发起人数量
由3-5名在籍学生共同发起。
申请人需要拥有5人以上的核心骨干成员。
个人素质与成绩
申请人必须遵守校规校纪,无违规违纪及学习成绩不合格等情况。
申请人及核心骨干成员在校期间无违纪情况,且学习成绩优良(平均绩点≥2.5)。
社团章程与组织机构
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社团章程,明确规定本社团的宗旨、活动方式。
明确社团活动的内容、方式和时间。
具备组织社团活动的一批骨干分子。
有健全的社团组织机构。
指导与托管
至少具备有与社团活动内容相关经验的校内指导老师1人。
需要有一个二级学院团总支或其他单位进行托管。
社团活跃度与知名度
参选社团需稳定运作,保持社团活动的积极性及丰富性。
积极参与社联会的工作,遵守规章制度,无重大事项的发生。
社团需满一年,管理制度完善,有50人以上的活跃成员。
在校内外学生及社会群体中有一定的知名度,或有着积极向上的长远规划和发展前景。
特定社团的要求
参加英语社团的要求可能因社团的具体性质和活动内容而异,但一般要求热情饱满的态度、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对分配工作的认真负责。
其他要求
社团名称应冠以“XX大学协会、俱乐部”等字样,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且与社团性质相符。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社团的合法性、规范性及积极向上的发展方向,从而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交流平台。建议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或参加社团时,仔细对照以上条件,以确保顺利完成相关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