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针对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如下:
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离校2年内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养老保险300元、医疗保险100元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青年人才生活津贴
对择业期内在临沂市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其他“两新”组织就业的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发放人才津贴。其中,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每月每人发放3000元、2000元、1000元,补贴期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发放1000元,补贴期2年。
求职创业补贴
对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困难条件之一的我市辖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其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孤儿毕业生,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及脱贫享受政策残疾人(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建议:
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以减轻其社保缴费负担。
择业期内的青年人才可以根据自身条件申请人才津贴,以获得更多的经济支持。
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可以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以帮助其更好地应对就业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