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生在农村的补助标准如下:
经济欠发达县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生活补贴(薪酬)和社会保险费,山东省财政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
在校期间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有困难的,可办理暂缓偿还手续。
在经济欠发达县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后,可全额免除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
在村(社区)工作3年期满后续签合同的毕业生
从第4年起,在农村工作的,生活补助标准不低于1000元/人·月。
在城市社区工作的,薪酬标准不低于1200元/人·月。
省级财政补助
2020年,省级财政共下达补助资金1909.5万元,支持1296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助标准在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2000元的基础上,对到沂蒙革命老区任职的每人每年再补助14000元,对到部分经济欠发达县和菏泽市各县任职的每人每年再补助7000元,对到其他市县任职的每人每年再补助3000元。
希望工程圆梦大学行动
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准大学生”们,每人可获资助4000元。
免费农学生
本科期间年生活补助4000元,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拨付高校,其中生活补助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
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
每人一次性救助不低于4000元,省级财政按照每人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这些补助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基层地区工作,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议具体了解和申请相关补助时,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