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考的报名条件如下:
具有河北省户籍的中国公民,或教育部规定的港、澳、台地区等非河北省户籍人员。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师范、职业高中及其他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按照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高中阶段转入职教类专业学习的学生,至毕业时必须具有一年半以上职教专业学籍。
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条件:
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参加我省高考报名,除具备上述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经常居住地(居住证所在市)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和学籍。
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居住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创业证电子凭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统考、对口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外省在我省借读以及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等学校就读但户籍不在我省的应届生(符合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除外)。
以“大中专招生”等名义将户籍迁入我省学校集体户,但没有户籍所在学校学籍和连续实际就读记录的人员。
已在外省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这些条件详细说明了哪些人员有资格参加河北省的高考,包括本地户籍人员、非本地户籍人员、随迁子女、非应届高中毕业生、违规报名者、被处罚人员以及其他特定情况的人员。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报名并参加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