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药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7年;
2. 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6年;
3. 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4年;
4. 取得药学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2年;
5. 取得药学专业博士学位。
此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 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 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 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 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报名参加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3年12月31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