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退伍后的优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业方面
保留学籍和劳动关系: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学历提升:
免试专升本: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申请免试专升本,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
退役大学生专项考研计划: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全国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约8000人,并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立功免初试: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考研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济方面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毕业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退役金:退役后由部队发放退役金。
入伍奖学金:对于在校期间入伍的大学生,国家依据政策会给予一笔入伍奖学金,具体数额视当地政策而定。
义务兵优待金:数额在几千到几万不等,具体数额与当地发展水平和优待政策相关。
退伍费:服役年限越久,退伍费也越高,两年义务兵退伍费大约在3-5万元之间。
地方补偿金:由地方政府给予退役大学生的一次性补助,一年6000元,两年12000元。
荣誉奖金:如果在两年服役期间有立功行为或被评为“优秀义务兵”会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就业方面
自主择业的经济补助:由军地分别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部队按照每年4500元标准发放,地方根据当地社平工资倍率标准发放。
教育培训和税费减免:退役士兵1年内可免费选择参加一次教育培训,学习一门技能,自主创业可享受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扶持等优惠政策。
公务员和事业编优先录用: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其他优惠
退役后入学或复学:高校新生或在校生服役期间按国家规定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复学后免修相关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专科升本科: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这些优惠政策涵盖了学业、经济、就业等多个方面,旨在帮助退役大学生顺利过渡到平民生活,并继续他们的学业和职业发展。具体的优惠金额和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和院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退役大学生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