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如下: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分数线
最低分数线为382分。
各省市录取分数线
宁夏:文史类516分,理工类471分。
浙江:文史类583分,理工类550分。
山东:文史类568分,理工类583分。
河北:文史类561分,理工类530分。
甘肃:文史类542分,理工类483分。
吉林:文史类550分,理工类480分。
河南:文科本科一批591分,理科本科一批590分。
山东:文科一本568分,理科一本583分;文科二本549分,理科二本553分。
四川:文科本科第一批550分,理科本科第一批560分。
重庆:文科本科第一批549分,理科本科第一批548分。
吉林:文科体育类350分,理科体育类293分。
这些数据提供了2006年不同省市高考录取分数线的详细情况,可以帮助考生了解当年全国及地方的高考录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