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中的“六书” 指的是汉字的构字法,具体包括以下六种:
象形:
根据最简洁的符号或图像来描画某实际事物,通过形状来表达文字所代表的含义。例如,“日”字像太阳的形状。
指事:
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加上指示符号来表达抽象概念。例如,“上”和“下”字,分别用一横表示天和地。
会意:
通过合并两个或多个象形字或指事字的意义来构成新字。例如,“休”字由“人”和“木”组成,表示一个人靠在树上休息。
形声:
由一个形旁(意符)和一个声旁(声符)组成,形旁表示字的意义范畴,声旁表示字的读音。例如,“江”字由“水”旁和“工”声旁组成,表示水声。
转注:
两个字形义相近,可以互相注释,即借字而用或借字注字。例如,“老”和“考”字,意义相近,可以互相注释。
假借:
本无其字,依声托事,即借用已有的字来表示另一个意义。例如,“长”字本指人首,假借为长久的意思。
这六种构字法是古人解说汉字的结构和使用方法而归纳出来的六种条例。在公务员考试中,了解这些基本概念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分析汉字的构成和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