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主管护师考试的人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学历与工作经验条件
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
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
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
大专学历:取得护师职称后需工作满6年,中专需满7年。
中专学历: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其他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报考主管护师时,专业、学历和工作年限都要满足要求。
具体报考学历要求以当地通知为准,部分省市可能要求以全日制学历报考,非全日制学历也可报名,但需是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对于在外省取得中专学历的考生,须提供学籍证明;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建议:
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查阅所在省市的最新报考通知,了解具体的报考要求和条件。
如果对报考要求有疑问,可以在考前咨询考试所在地的相关主管部门,以确保符合所有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