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公务员报名条件

哇哇百科课堂 · 2025-01-18 01:23:38

2025年度德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名条件如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对于某些需要具备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包括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不包括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相应职位。基层工作经历应当足年足月据实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报考。

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报考人员如与合并职位中的任何一个用人单位有应回避关系,则不能报考该合并职位。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你更好地了解德州公务员的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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