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考的报考条件如下:
本市户籍考生
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结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的居民。
本市户籍跨区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选择以学籍或户籍为报考资格。选择在学籍地报名的,享受与学籍所在区户籍生同等报考资格;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报名的,不能享受名额分配(指标生)招生政策,其余报考资格与户籍区学生相同。
非本市户籍考生
非本市户籍并在佛山市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初中学校报考,与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
1. 具有佛山市初中学籍满3年的应届毕业生。
2. 父母在佛山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持有佛山市居住证。
3. 在佛山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
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就读初中学校报考,与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
限制报考人员
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和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
报名地点
本市学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初中学校或本市户籍所在区报名;往届生、在外地就读返回佛山市参加中考的本市户籍考生,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各区指定地点报名。
建议:
本市户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学籍或户籍为报考资格,并了解相关招生政策。
非本市户籍考生:确保符合随迁子女的条件,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往届生和外地返回考生: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